近期,部分粤港两地牌货柜车利用香港运输行业实行的“会员油”价格与大陆地区油价格之前的差距,利用大容量油箱,频繁从香港装载柴油倒卖到深圳、东莞等地的不法地下收油点。一些单位和个人非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柴油,严重破坏了正常的成品油市场秩序,扰乱了国内的成品油市场。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的规范有序,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柴油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运输、收购、储存、销售无合法来源柴油,违者由海关、公安(边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打击,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型事责任。
二、对被执法部门查处的非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柴油的单位和个人,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其经营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走私倒卖柴油的粤港澳两地牌车辆,一经查实后依法取消驾驶员出入境资格和运输公司相应的直通车辆指标。
三、粤港澳两地牌货柜车及其驾驶员在到达或者驶离设立海关的地点时,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所载货物、物品,并接受海关监管和检查。
四、经营粤港澳两地牌运输公司及车主应当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管理,不得违反规定改装车体及油箱等,违者一律按有关规定拆毁,依法取消车辆指标,并追究法律责任;对驾驶员不如实向海关申报违规装载走私物品或在广东省境内倒卖柴油的,一律依法取消驾驶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我们劝告一切非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柴油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非法走私活动,切勿心存侥幸,错误估计政府打击走私违法活动的信心、决心和威力。
六、对非法运输、收购、储存、销售走私柴油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举报电话:83132561(省打私办)、81108259(海关分署缉私局)、85587061(省工商局)。经查获属实的,我们将依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广东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2011年4月15日)